夏天到了。
那夏天又是什么呢?
夏天,应该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季节。
至少我本人是这么觉得的。
一年四季,如果说有哪个季节会时而艳阳高照,时而雷声滚滚,那只有夏天了。
一年四季,如果说有哪个季节能让那一小块电视屏幕上同时挂着高温、台风、雷电、冰雹,加上风风雨雨杂七杂八各式警报的,那也只有夏天了。
与之相比,先不说春秋,人们都说寒冬凛冽,可冬天再冷,最多也就是下雪结冰。而下雪时那种方圆几里肃杀安静的气息,与其说是引人注目,倒不如说就像是个快死的老头,令人忘却。哪像夏天这般,如同叛逆期的青少年在家那般的引人注目。
天冷还能加件衣,天热难道还能脱层皮吗?
不能,而且连脱衣服都不能。先不说这在哪个国家这都是妥妥的犯罪行为,赤身**暴露在大太阳底下,那是会死的,这事儿不开玩笑。
然而看看街上的行人,瞧瞧那一个个罗莎轻薄,露胸露脐露大腿的,仿佛是想让阳光中的UVABC全方位上了自己一样。我不知道这样的穿着打扮有什么意义,即便抹了防晒霜,也得爱惜自己的身体才是。
更何况,看看那些打扮暴露的女人,我敢打赌这里面十个有八没有男友。明明自以为用心打扮了这么久,却没有人欣赏,其中伤感,经历过的人应该都知道。
不过别人知不知道我不在乎,我反正没经历过,所以我不知道。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是个男的。我不可能穿露脐装在大街上走,在这个以男刚女柔作为社会常识的地方,那样太恶心下贱不入流了。
但防晒霜我是会涂的,即便我是个男的。健康这事儿,不能在意别人看法。
哦,也许还有一个可能更关键的原因,那就是我有女朋友。
和大部分轻小说的主人公不同,我并不是个平凡的,随处可见的高中生。光凭我有女朋友这点,我就甩了他们好几条街了,足够让我在现实中过着充实的生活。
我想,就是这些原因了吧。在现实中过得很充实的我,并不能理解那种明明没有想要展示的对象,却疯狂向全世界展示自己的女人。那样做与其说是爱美,倒不如说是一种自我贱卖,仿佛将带着价格的标签条形码印在身上一样,这种行为着实廉价。
如果我是个女的,我想我应该有更多更好展示自己的方法。然而我并不想在这里说,其一我不是女的,其二现实生活中并没有性转,其三这太啰嗦了,不知不觉已经说了如此多的废话,也是时候该切入这个故事的正题了。
只是看着和我坐同一公交车里,那两个坐在我前排,大概五十一次的廉价女人毫无顾忌地叽叽喳喳,让我稍微有那么一点烦躁而已。
然而我知道我并不需要烦躁太久,因为下一站就是我的目的地,尽管那两个贱女人已经用她们六十分贝的高嗓门咿咿呀呀了我二十分钟,那都是过去式。能在现实中过得充实的人都不太会被过去纠缠,我就是这样的例子。
事实上,也许我还要谢谢她们,谢谢她们在车厢内的不文明举止帮了我,帮我这个此时此地最应该被注目的人巧妙地打了掩护。
公车停稳,车内广播想起了我家附近的公交站名。车外扑面而来的热浪就像是在迎接后门前抓着扶手的我。司机很急,几乎在我走下车的同时车门就关了。随后我回头看了一下迅速驶离的公交车,耳边没了那两个女人的声音,总觉得清净很多。
于是,我终于放下了自己的左手,不再捂着那我已经捂了二十多分钟的左脸。
至于为什么不继续捂着,那是因为没办法再捂了。毕竟在大街上,我可没有办法靠假装落枕与靠车窗用手撑头为幌子一直捂在那儿。本来就是欲盖弥彰,骗骗他人还好,自欺欺人就没意思了。
而且就算我再怎么豁达,左脸颊被太阳一照后传来的阵阵疼痛还在提醒我,就在半个小时前发生了什么事。
然而我当时并没有想那么多,就如我之前说的,夏天,就是这么一个引人注目的季节。当周围那份温度没了空调的阻隔,直接传导到我的皮肤时,我的脑子里在瞬间便只剩下气温这个概念了。
就在我不远处,立体式公交车站正中央悬挂的那块电视屏幕还在播报着新闻。下车后我站在原地,稍微对那里驻足了一下。然而我对中东那里还有美国总统那档子事的兴趣,显然没有左下角的最高气温来得浓厚。
37度,和人体的问题差不多。然而我的本能反应是……别逗了!
37度?看玩笑这绝对不止三十七度。关于这点我的脚底板很有发言权,即便隔着休闲皮鞋,黏黏的沥青正不断烧蚀着我的鞋底,想让我这双穿了没三个月的新鞋和它融为一体。能在马路上煎皮皮虾的温度只有三十七?说出来也只有英国气象台同行才会信。
但可惜的是,我不是上帝,我是个高中生。即便我不觉得自己普通,那也不过是个高中生。就算我这么想,那37℃和边上莫名的雷电大风预警就像是在嘲讽烈日暴晒下的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当时就来了点火气,不讲文明地往边上吐了口口水。
请注意是口水,不是痰,只不过两个都很恶心就对了。但当我吐完,我就后悔了。
因为我口水的运动规矩离那位坐在公交车站长凳上的老大爷就差几公分距离。
不用说,结果显而易见。所以在当时我绝对是那里有些问题,绝对如此。现在的时间是下午四点,至少电视屏幕上的六个数字是这么表示的。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天最热的时候,也许我是被热晕了吧。
可是吐都吐了,也没办法再把地上的口水吃回去。我在那一瞬间预想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比较细致,那就是我被那位大爷狠狠地骂一通。
将心比心,如果我遇到同样的事我也会骂街,尽管我从来也没骂过街。如果真是这样,我也没办法说什么,我可不会为了面子去做一些无聊的事情,那太蠢了。
只不过事情似乎并没有朝着我的第一设想发展,而是朝着另一种模糊的,连我自己都觉不可思议的预想发展。
大爷本能地缩了下腿,嘴巴里确实有些可以理解的不干净,然而当他抬起头刚来了半句多,声音立刻就轻了。我知道他看见了,看见我左脸上的东西。尽管我不知道那里的具体情况是怎样,但从大爷现在的举止来看,那里应该挺严重的。
我不管,干嘛管呢?能在这时堵住大爷的嘴,脸上的那东西也算有点用处了。本来就是我理亏,只是我不太想道歉。连他自己都已经停止了嘟囔,我又何必旧事重提,哪壶不开提哪壶。吐到了另说,眼下不是没吐到吗?
话虽如此,我还是颔首低眉,略微伸了下手表示道歉。这比口头道歉要好得多,没有交流就不会吵起来,你一言我一语的最容易一言不合。而大爷撇过头,当我这人不存在。
随后我就真不管他了,下了公交车后我就已经站在站台一两分钟了。我并不需要换乘,家就在十几分钟路程外,走走就到。别看这只是一分半的时间,会像我这样毫无意义在这种事上浪费时间的人,全世界估计没几个。然而我这么等待是有原因,一个很严重的原因。
……我……要干什么来着?
那一分半的时间我其实就是对着车站移动电视屏幕,一边发呆,一边想这个问题。
我忘了自己要干什么,这问题真的很严重。
但还好,我只有十六岁,远没到健忘的年龄。只是那天稍微有些不正常,有些状态不佳而已。很快我就想起来自己要干什么,开始在这座给我小学一年级的挤公车时光留下痛苦的回忆个车站寻找起来。
我相信和我一样自我意识有些过剩的人都应该知道我在找什么,我在找一面镜子。
在城市生活的人应该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吧,在大街上想要仪容时,根本不需要随身带镜子。街道的各种角落都能找到类似镜子的反光物,比方说这种公交站台。抛光后的铝合金反射效果有多好,相信所有对着它们补过妆或整理过发型的男女老少都应该清楚。
然而现实比较残酷,这个站台上的金属皮没有抛过光。映照出的只有模糊的倒影,根本看不清自己的脸。
所以这就是另一个现实了,我在一个公交站台上浪费了一分半,还莫名其妙地跟一位老大爷惹上了事儿。随后还在他人的注视下对着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公交站台,神经兮兮地找寻了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一言蔽之,我刚才那一两分钟就是在犯蠢。
犯下蠢事后,意识到自己刚才到底有多蠢,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不会是愉快的经历。
那个老大爷看着我,我知道自己刚才吐的那口口水还在他心里憋着,只是现在的眼神中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如果那是在看珍奇生物,我倒觉得没什么,但我只希望那不是怜悯的眼神。
说起来,他什么时候坐在那里的?我为自己在当时居然会想这种问题而羞愧。哪里有什么时候,他一直就在那儿,自我从刚才那辆公交车下来之前他就已经坐着了,只不过是因为我们彼此都把对方当路人,所以原本谁也不在意谁而已。
可惜,在这个引人注目的季节里,做出引人注目举动的我就这样被一个不认识的老大爷注目着。当我灰头土脸地离开公交车站时,我的人生就这样留下了一条黑历史……
才怪呢。
我自知本人确实在有些时候自我意识过剩,但那样就太夸张了。
我又看了老大爷一眼,然后继续不理他。即便那块毛金属皮不能照出人脸,我还是对着它捋了捋自己的头发。这只是装模作样,我自己也知道,用不着他人提醒。
萍水相逢的人才不会去在意他人到底在做什么傻事,没有照相,就不会发微博微信。看过就过,笑笑算了。千万别作死自己四处宣扬,嫌丢人丢不够。
于是在经历了一段一波三折的一两分钟后,我终于迈出了步伐,离开了那座我不知道还会不会再回来的公交站台。
然而有一点我可以确信。
当我走出大概二十还不是三十步后,我回过头。那个刚才看着我的老大爷还是坐在遮阳棚下的长椅上,目视马路,没有再看过来。这让我松了口气……
尽管我根本就不知道我为何会有松了口气的感觉。
算了,不管了。过去的事让它过去,人面向的应该是未来。不知不觉间,用这般现在想来有些恬不知耻的话语鼓励着自己,我把双手放进口袋,继续向着自家迈进。
看样子,今天似乎就能这样平安无事地结束了。
……如果真是这样,我想我也不会在这儿讲述我的这个故事了。
离开车站后,没走几步路,就感到了自己脸上的异样。一言蔽之,那就是疼,火辣辣的疼。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但到现在还能这么折磨我,让我感觉心里有点慌。
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在大街上寻找着,寻找我刚才在公交车站上没找到的东西。
……所以我之前才会那么说,虽然我本人很讨厌重复,但我还是再强调一遍。我那天绝对哪里不正常。
不正常到我居然忘了拿出口袋里的手机,通过反光性能良好的手机屏幕,来看自己的脸到底发生了什么。
没过多久我就找到了,看向了一面内部贴着深色遮阳膜的玻璃。在外围阳光如此强烈的情况下,这里的玻璃外墙确实是一面不错的镜子。所以,我想都没想,甚至在连很重要的事情都没搞清楚的情况下,就把脸凑了过去。
调整了一下位置,侧过头,仔细审视了一下自己脸上,特别是左脸颊的情况。然后我心中便升起了一股无奈。
果然,指望这道印子在一个小时内消退下去还是太不切实际了吗……
确认了左脸上那五指清晰的巴掌印后,我摇了摇头。
“下手也太狠了……”
很遗憾,这就是我在这个故事里说的第一句话。随后我还一边用左手摸着红肿的脸,一边用这种带着怨恨的语气,咒骂着自己之前的不幸。
大约在一个小时前,一个女的对我的左脸狠狠地来了这一下。能想象吗?在城市繁华商业街里当着所有路人的面,抡圆了给我来了一下,瞬间把我整个人都打懵了。
事先申明,在那件事情上我并没有做错什么,至少但就“那件事情”上我没做错。然而不需要考虑我为何被打了这一巴掌,在这样一个引人注目的季节,在那样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被对方当众扇了一巴掌,这事摊上谁,谁都得懵吧。
诚然,我不是个平凡的轻小说主人公,但在这个问题上我和普通男性的想法是一致的。在最初的惊愕后,紧接着的应该是恼羞成怒才对。只不过我没逮到这个机会,当我反应过来后,犯人已经在路人们惊诧不已的目光中扬长而去了。
就这样,我被我女朋友给放置Play了。一个人被扔给了那里,成为一个笑话。
我能怎么办?那本是一次约会,然而女主角这样,我也就只能一个人自顾自了。而且因为人太多,我甚至没敢顶着这个巴掌印进附近任何一家卖场的厕所去处理。结果一个人灰头土脸坐上公交车,在回家的路上前行。
然后就发生了我刚才说的,在公交车站的事情……
只不过,当我今天第一次看这个红肿的瘀伤时,现在我感觉到的比起对于那位女友的愤怒,更多的应该是后怕。
我没学过医,但我觉得如我去做个鉴定的话,这应该算是轻伤了。五根蚯蚓一般的手指印从脸上凸起,这种情况我只在小学时同班同学不小心被跳绳抽到时才看到过。不得不想,这得要多大的力气才能一巴掌甩成这副德性。
如果这一巴掌不是打在脸上,而是打在耳朵上,我恐怕我就不是轻伤,这辈子都得是个残疾人了。
所以说女人这种生物疯起来很可怕。相信我,这是我用自己的脸讲述的事实。
而像我这样在现实中过得很充实,本不该为女人烦恼的角色,在当时居然会在脑海里浮现出这样不像我自己的内容,足可见这一巴掌的杀伤力有多大。也许当天我的不正常状态并不是天气热的,而是这一下打出来的。
总之,我那天绝对哪里不正常,不知不觉我已经重复了三遍了。
不管怎么说,当我在对着镜子照了大概两三分钟,仔细确认自己脸上的伤势后,各种各样的情绪涌上心头,一时之间心里难受,怎么都不是滋味。我的手撑在那块玻璃上,把全身的体重压了上去,借由这种发力来排解心中的郁闷。
然后,不正常的行为出现了。对着那块玻璃,我用手狠狠地打了它一下。尽管之后手指很疼,但我乐意……
至少当时如此。
厚重的玻璃并没有发出什么声响,我起初也没在意。双手插着口袋,郁闷地低着头,将剩余的火气发泄在地上的石子上。也不知我这种幼稚的行为持续了多久,反正过了一会儿我又抬起头,重新盯着那块玻璃上反射的自己,眼神仿佛要把自己左脸上印记给吃了。
……然后,事情就发生了。我的故事也就跟着开始了。
Boy meets Girl,这在任何小说中,这都应该是最王道的展开吧。我在这个瞬间,与我的这个故事真正的女主角相遇了……
“咚咚咚”。
就和我刚才硬锤那玻璃一下一样,事实上,这三下声音轻得我根本就没听到。但如果自己人脸的倒影中突然出现一只手,那谁都会被吓一跳吧。
不过这下我算是清醒了。终于,我注意到自己照的不是一面镜子,只是块在这种天气下能当作镜子来用的,一家街道上普通店面的玻璃外墙。玻璃是能透光的。即便身处亮出的我不容易看到里面,但身处暗处的里面却能很方便地看到外面。
换句话说,我刚才一直对着一位女性比划着自己的脸,还用力锤了她身旁的玻璃一下,如同疯子一样踢着脚边的湿透,现在还把手掌贴到了她身旁的窗玻璃上……
变态、精神病、跟踪狂,连我都不知道怎么定性自己的这种行为了。
“……”
意识到窗玻璃对面坐着一位女性后,我赶紧站好,还顺手理了一下自己身上的衣服。我看向了她,犹豫着我到底该如何化解这种尴尬。我是不是应该走进这家店里给她道个歉,还是说就这样在外面点头示意一下……
无论如何,自己给一位女性带来了困扰,这让我很不安。
……然而,我之前说了,我在有些时候确实有些自我意识过剩,尤其是在状态不正常的今天。
犹豫了一会儿,我很快就发现自己的踌躇完全是在自作多情。在对我敲了三下后,她就没有更多动作了。
面首转回,不经意的撩发划过白皙的头颈,未经粉饰的指甲顺着自己的胸前摩擦着桌上的纸质书。十指扣在咖啡杯上,杯口凑向了唇,温和地抿了一口。一切都看上去如此自然,仿佛我根本不存在。
也许在我打扰她之前,她应该就这样在这家店里喝着咖啡读着书吧。虽然我的出现打乱了她今天的步调。但既然能一切照旧,我又何必自找没趣,打扰他人的悠闲时光了。
这么想着,我转过身去。心中并没有将这种萍水相逢的邂逅放在心上,满脑子想的都是那个扇我一巴掌,后来成为我“前女友”的女人,继续走在属于我回家的路上。
在那一刻,我根本就没有想到,在暑假接下来的时间里,甚至是之后高二年级的一整年中,我到底会和刚才咖啡馆里的她之间产生多少纠葛。我因她卷入什么琐事,她又因我惹上什么麻烦,这些我都一概不知。
甚至在那一刻,我连的样子都没有看清,就匆匆将我这可能是我一辈子最重要的邂逅给结束了。
因为在那一天,那一地,夏季的阳光是那么的引人注目,让我在面对一面透光玻璃时只能看到反光明处的自己,看不清其他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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